年轻干部成长要有一个过程,正如对其选拔任用需要一个个台阶,这符合客观规律。这里所说的成长,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等。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更为关键的是,党性锤炼和作风养成。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访谈。我们继续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亮点释义。
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一些大案要案呈现出年深日久、逐步演变的特点。有的干部在违纪违法之前,也曾经要求进步,也做过有益工作,有的还当过先进,这是真实存在过的。
第五十一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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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使用了许多新表述,规定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及其处分种类和幅度,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9月25日《政治标准是硬杠杠,不能迁就》一文在本报二版刊发后,引发了讨论。有的同志认为,观点正确,提醒及时;但也提出,现实中贯彻落实恐怕有一定困难。典型说法是,只要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不能说政治上有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而且涉及人数不少,不能不使人关注这样一个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不少地方和单位对干部的培养、考察和使用中,“淡化”或“虚化”政治的倾向比较突出。
为规范监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工作,监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统一领导。为此,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
马克思自己把《资本论》第一卷看作是政治经济学原理,看作是全部理论中最本质的最根本的东西,也把它看作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问题、精髓问题。《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他告诉恩格斯,《资本论》有三个是我的崭新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