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手册》ISBN978-7-5174-1163-5该书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规范用权,选取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常用党内法规和法律规范55部,分综合法规篇和纪律规范篇。该书分类清晰、便于学习查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既可以作为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的学习资料,也可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工具书。第一部分围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20部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命题,每部法规测试题库包括单选、多选、填空、简答等多种题型。
实践中,为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很多县级纪委建立了乡案县审机制,常见的模式是乡镇纪委对违纪案件进行内部审理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前,将案件报送县级纪委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把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为深入系统解读党的二十大党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由中央党校党史党建专家等编著的通俗理论读物《党章精读》《党章故事》,近日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尝到甜头后,朱某某又多次违反相关规定,明知以他人名义申请贷款、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仍滥用职权核准同意,致使其本人以他人名义申请的640余万元贷款得以审批通过,所得款项均被朱某某用于“炒房”。2022年12月,朱某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立案时未收回的债权能否认定为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渎职犯罪案件办理的难点。因认识不同、标准不一,实践中也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处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