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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42) |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有哪些相关工作要求?

2020-06-01

审查调查工作应当依照规定由两人以上进行,按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41) |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如何通知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和家属并向社会公布?

2020-05-29

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依据监察法进行,在24小时内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或者公开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并记录在案。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40) |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措施如何使用?怎样监督管理?

2020-05-21

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 承办部门应当建立台账,记录使用措施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备案。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核对检查,定期汇总重要措施使用情况并报告纪委监委领导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规违纪违法使用措施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9) | 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审查调查组组长审查调查权限如何划分?

2020-05-20

第三十九条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审查调查方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8) |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报批程序是什么?

2020-05-18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7) |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标准和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0-05-15

第三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6) | 党委(党组)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领导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0-05-14

党委(党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5) | 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如何报告、处置及审批?

2020-05-13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以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4) | 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措施有哪些?

2020-05-12

第三十四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对被核查人及相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核查组应当予以暂扣。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3) | 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如何准备和报批?

2020-05-11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2) | 初步核实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0-05-09

初步核实是在立案前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和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了解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历史上的监察官︱刘基:一代“帝师”振纲肃纪

2020-05-0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马洪萌成都市纪委监委网站周玲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纪委监委刘日淼|文字)。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1) | 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如何作说明?

2020-05-08

 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30) | 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后处理方式程序是什么?

2020-05-07

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29) | 纪检监察机关函询程序有哪些要求?

2020-05-06

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28) | 采取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谈话主体、 谈话场所和有关要求是什么?

2020-04-29

谈话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辅导读物出版发行

2020-04-28

近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辅导读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纪读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手册》已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公开发行。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27) | 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报批程序是什么?

2020-04-28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26) |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0-04-27

作为问题线索的4类处置方式之一,谈话函询本质上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能够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对于落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并就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作出具体规定。(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丛书》陆续推出

2020-04-27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更好地满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业务知识新需要,适应改革条件下新的纪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中国方正出版社组织编辑出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