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1.唐县北罗镇东下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辉、委员刘江河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庆辉、刘江河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刘庆辉分得1.2万元,刘江河分得1.5万元。
1.滦南县程庄镇肖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等4名村干部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肖庄村4户村民申报低保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胜旺、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宁现文、原村委会委员兼妇联主任贾连玲履行工作职责不力...
1.献县陈庄镇凌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德顺以其妻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郭德顺在担任献县陈庄镇凌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已故妻子的名义,虚报冒领危房补助款1.7万元...
1.滦平县第六中学原校长杨国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共有17名本校教师子女违规享受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合计1.81万元。时任校长杨国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王万清、政教主任毛德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滦平县农牧局违规借用车辆问题。滦平县农牧局肉鸭产业办公室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车辆。时任滦平县农牧局副局长、分管肉鸭产业办公室的王占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王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碑店市公安局方官镇派出所所长宋海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2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宋海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且违规配备卫生间。宋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兴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金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王金新办公用房面积超过规定。王金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已按标准清理整改。
1.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会川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至2016年期间,刘会川违规签批本应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报销的车油费、饭费等费用9239元,在其下属单位县劳动就业指导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刘会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怀安县柴沟堡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柴沟堡镇卫生院违规向该院职工发放值班补贴,共计10991元,院长陈雅泰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1.唐山市路南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副处长董翠玲私车公养问题。董翠玲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计2904.71元。董翠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经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