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丰南区唐坊镇蒲子泊村党支部原书记侯荣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5月至8月,侯荣发在协助唐坊镇政府对张唐铁路工程丰南段该村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共计9.9万元。
1.尚义县大青沟镇长富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军未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问题。该村2015年实施50万元节水滴灌扶贫项目工程,李海军未按规定将项目资金对户发放,而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由村委会负责统一实施...
1.内丘县柳林镇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秀振违规操办喜宴等问题。2016年12月,李秀振为其孙操办“12天”喜宴,设宴20桌超过规定标准。李秀振还有其他违纪问题,李秀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灵寿县慈峪镇郝家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杜墙头违规为其子操办婚事问题。杜墙头为其子操办婚事,未按照规定向慈峪镇纪委报告、备案;摆宴席超过规定桌数,并收受乡亲礼金1520元。此外,杜墙头还存在其他问题。杜墙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
1.丰宁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处富贵山林场场长李彦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1月,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检查组到富贵山林场检查,发现李彦龙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要求其整改,李彦龙以虚设桌椅方式弄虚作假,未予整改。
1.阳原县化稍营镇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设立“小金库”问题。2009年至2016年,该镇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21.3万元,用于退耕还林管护费、村民粮食直补款、护林防火等支出。
2013年1月至2014年年底,双峰寺镇司法所所长李普在兼任贾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65万元。2018年3月,李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盐山县孟店乡李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金华在明知他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其家庭收入及危房改造面积,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2018年6月,王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邢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大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深入开展。
1.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安监站原负责人张志平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张志平在为个体经营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时,以报名费名义违规收费。张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