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水区崔庄镇副镇长张权、大因镇副镇长高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徐水区崔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张权、大因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高军,在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中,监管排查不力...
1.南皮县政协副主席刘汉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1月,刘汉军在担任南皮县乌马营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为乌马营镇工作人员发放补助30.97万余元,刘汉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刘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海兴县医院违规支付招待费、私车公养、滥发奖金等问题。魏洪业担任海兴县医院院长期间,虚开发票共计19.54万余元,其中17万余元用于违规支付招待费用和礼品费用...
1.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乡卫生院院长孟庆柱等4人挪用套取公款问题。安次区北史家务乡卫生院院长孟庆柱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9.07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套取北史家务乡卫生院公款76.3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1.丰南区钱营镇小张各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立渤违法占地等问题。2016年3月,马立渤在村“两委”成员不知情、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私下与原承包人签订流转合同,将村中一排水沟流转到自己名下...
1.故城县郑口镇小街子村村委会主任孙佃芹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孙佃芹在领取村委会主任工资的情况下,仍违规领取低保金。2018年4月,孙佃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1.巨鹿县水务局原局长马恒军等人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经时任水务局局长马恒军安排,将本单位产生的招待费、加油费等费用共计17.8195万元在下属单位打井队和物资站报销。马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1.古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指导科科长毛双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在2016年大庄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毛双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大庄坨村村民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1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5万元...
1.献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原主任崔国联私车公养等问题。崔国联任献县国教办主任期间,在2015年先后两次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474.6元...
1.东光县东光镇马负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廷起违纪问题。马廷起利用职务便利,2010年以他人名义虚报征地0.392亩,冒领征地补偿款3.16万元,2012年伪造各项手续及资料以其妻名义申报补助资金4002.25元,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1.灵寿县燕川乡营里村挪用危房改造款等问题。营里村挪用贫困户薛某部分危房改造款1.04万元,用于支付村修渠项目费用;伪造虚假集资名单套取一事一议修渠补助款1.74万元,用于偿还村“两委”干部集资款...
1.丰南区大新庄镇综合文化站站长王焕国、大新庄三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宝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王焕国、李宝丰在明知大新庄镇大新庄三村修建的水泥路面广场不符合农民健身工程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将相关材料予以上报,骗取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