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强县王常乡党委副书记孟庆寒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孟庆寒在主管王常乡扶贫工作期间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该乡前王常等8个村存在的套取大棚补贴款问题。孟庆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辉接受企业赠送购物卡问题。2018年2月9日,王明辉接受私营企业老板滕某赠送的两张面值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的购物卡。王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违规发放考学补贴、保育教育费问题。2017年6月至12月,丰宁满族自治县住建局违规使用福利费为单位5名职工发放考学补贴、保育教育费合计4860元,齐建国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于汝洋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前,于汝洋两次收受承揽正定县某工程的公司老板徐某所送礼品。此外,于汝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汝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蔚县宋家庄镇副主任科员卢桂森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卢桂森在主管该镇5个村扶贫项目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致使非贫困户领取扶贫资金共5.8万元,卢桂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高邑县东西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忠义贪污扶贫资金问题。张忠义任东西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扶贫补贴申报材料,以52户贫困户的名义,骗取扶贫资金共计22万元,其中5.44万元据为己有。
1.文安县建设局村镇股负责人刘芳失职失责问题。在2015年至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中,刘芳没有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严格审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15户村民列为农村危房改造户,并补助危房改造资金21.31万元。
1.肃宁县顺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袁敬礼虚报冒领扶贫款问题。为达到沧州市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食用菌产业项目中的国家扶持条件,袁敬礼编造贫困户虚假入社资料,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5.8万元。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显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省明察暗访组检查发现,张显龙同时占用两间办公用房,其中一间用于放置个人物品。经查,张显龙还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张显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武邑县县直幼儿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经该园园长苗玲娟同意,武邑县县直幼儿园为39名教师违规发放加班费共计2.55万元。苗玲娟受到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阳原县辛堡乡政府原会计徐妮妮违规挪用新农合医疗保险费问题。2014年至2017年,徐妮妮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挪用由其负责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共计247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个人获利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