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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08 10:38:22

    1.高邑县东西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忠义贪污扶贫资金问题。张忠义任东西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扶贫补贴申报材料,以52户贫困户的名义,骗取扶贫资金共计22万元,其中5.44万元据为己有。张忠义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10万元。张忠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新乐市邯邰镇苏仙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军等人分配救灾物资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苏仙庄村在未对村民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且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经党支部书记刘庆军、党支部委员张英强、村委会委员张平合等人商议,确定了16名村民为受灾救助人员,其中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的两委成员亲属每人得款300元,共计1500元。刘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英强、张平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人员领取的受灾补助金全部追缴。

    3.藁城区刘家庄村村委会主任赵锁中侵占他人救济款问题。2016年1月,村民赵某按规定申请临时社会救济款2000元,赵锁中代为支取后,付给赵某500元,余款1500元用于本人请客喝酒。赵锁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00元退还赵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