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邢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大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深入开展。
1.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安监站原负责人张志平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张志平在为个体经营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时,以报名费名义违规收费。张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李耀滨、副局长苗祥恩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市城管局下属排水公司向原第二污水处理厂氧化沟运送污泥约2.8万吨,未采取有效的抑菌除臭措施,污泥臭气浓度严重超标,群众多次举报,造成不良影响。
1.赤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姜海旭工作失职问题。赤城县裕祥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治理改造,部分防水散水工程在没有落实“煤粉尘”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姜海旭作为主管副局长,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定兴县国土资源局计财股股长牛利军对检查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不及时整改问题。2017年7月,定兴县财政局在非税收入年度稽查中发现定兴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务票据存在不合规票据支出、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时至2018年3月,上述问题仍未整改。牛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
1.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监管科科长张红山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张红山在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的赵某被列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并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
1.宁晋县凤凰镇孟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振恒、原副书记梁彦杰、村委会原主任张甲礼违规私分集体资金问题。韩振恒、梁彦杰、张甲礼任职期间未将企业占地管理费5000元记入村财务账目,并将该款同其他6名村干部私分。
1.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局长兴城管中队中队长温广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温广借生孩子满月之机,收取下属队员礼金合计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