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兴县国土资源局计财股股长牛利军对检查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不及时整改问题。2017年7月,定兴县财政局在非税收入年度稽查中发现定兴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务票据存在不合规票据支出、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时至2018年3月,上述问题仍未整改。牛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
1.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监管科科长张红山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张红山在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的赵某被列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并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
1.宁晋县凤凰镇孟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振恒、原副书记梁彦杰、村委会原主任张甲礼违规私分集体资金问题。韩振恒、梁彦杰、张甲礼任职期间未将企业占地管理费5000元记入村财务账目,并将该款同其他6名村干部私分。
1.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局长兴城管中队中队长温广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温广借生孩子满月之机,收取下属队员礼金合计1800元。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
1.尚义县大营盘乡党委书记乔军、乡长邢世英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尚义县大营盘乡将收取的产业基地承包费107.15万元,记入单位预算外账户,形成“小金库”,资金全部用于乡镇其他涉农项目支出以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查处地方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责行为。
1.临城县鸭鸽营乡党委副书记闫军锋、鸭鸽营乡东渎村党支部书记李立进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2017年9月,东渎村村委会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97户贫困户认定不规范、不严格、不精准。
1.衡水市桃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赵圈超限监测站原负责人李阳非法收受财物问题。李阳在执法过程中,采取通风报信或查到车辆超限超载时予以放行的方式,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万元。
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1.唐县北罗镇东下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辉、委员刘江河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庆辉、刘江河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刘庆辉分得1.2万元,刘江河分得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