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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3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4 11:30:16

    1.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丁伯江等人违纪问题。时任劳动局就业培训股副股长王百顺以其弟名义伪造职工档案,办理养老保险及退休手续。时任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工资福利科局领导董卫林、工资福利科科长李宗海、社保所所长丁伯江、副所长杨文伯,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在缺少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致使王百顺违法领取退休金21.52万元。2018年5月,王百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杨文伯、李宗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卫林因已亡故,不再给予其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副镇长刘峰等人大气污染防治失职失责问题。孟村镇部分企业存在焚烧垃圾及荒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规生产等问题,孟村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刘峰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5月,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孟村镇环保办公室主任李冰、孟村镇尹庄村包村组长陈又发因巡视巡查监管不力分别受到记过和党内警告处分。

    3.肃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赵东再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时任肃宁县扶贫中心副主任赵东再,在扶贫项目安排中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准,导致44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共计17.21万元。2018年4月,赵东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正在追缴。(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