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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8 09:18:36

    1.蔚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原主任王贵明挪用扶贫配套资金问题。2017年,时任蔚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的王贵明从财政扶贫县配套资金中列支21万余元,用于单位办公经费和非财政人员工资经费支出。2018年1月,王贵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家口市宣化区赵川镇义合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宇清春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宇清春在发放扶贫手册时,向该村150户贫困户每户收取5元,用于支付清理村内垃圾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宇清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已全部退还村民。

    3.阳原县西城镇朱家庄村村委会主任余动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朱家庄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余动利用职务便利,将包括自己在内的3名非贫困户上报为农村危房改造户,共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11万元。2018年2月,余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张家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