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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8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4 11:30:16

    1.赞皇县院头镇大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程志国、原副书记于建文优亲厚友,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程志国、于建文在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优亲厚友,私自将新增指标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报套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7668元。2018年6月,程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正定县彦勋养殖场负责人郝彦勋违规施工作业,造成大气污染问题。2018年5月29日,正定县彦勋蚯蚓养殖场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擅自开展清理施工作业,产生大量异味,造成大气污染,被群众举报至中央环保督察组。郝彦勋身为中共党员、养殖场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郝彦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赵县范庄镇三中村党支部原书记段增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段增华任范庄镇三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办理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私自支取、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6万元。2018年7月,段增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平山县古月镇民政所所长王联明、南古月村党支部书记段国堂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王联明、段国堂在审核上报低保、五保待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南古月村村民杜某2016年4月至6月违规同时领取低保金和五保金。2018年5月,王联明、段国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晋州市桃园镇人民政府职员周敬涛未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周敬涛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发现片内养鸡场存在鸡粪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堆放在场外问题。2018年6月,周敬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深泽县铁杆镇民政所所长陈强违反工作纪律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4月,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暗访组到铁杆镇督察扶贫工作时,陈强由于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未能及时、准确回答省暗访组提出问题,同时未将2018年整改“回头看”工作中确定的贫困人员信息作出标记,工作出现纰漏。2018年6月,陈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行唐县上碑镇民政所所长安荣池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上碑镇刘磁沟村村民赵增福以贫困户身份申请进行2016年危房改造。安荣池在明知赵增福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仍对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1.45万元。2018年4月,安荣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8.灵寿县寨头乡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军利违纪问题。郑军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按政策落实危房改造工作,将本应由村“两委”负责对申请户初步审核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变为交由各小队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危房改造户。2018年4月,经灵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军利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