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进一步彰显法纪权威,形成强力震慑,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通报了3起“村霸”典型案件。
2016年,该村在承包滦柏干渠大坝的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村“两委”擅自决定降低土地标底价,给村集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献县小平王乡齐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曲建立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3年,曲建立利用职务便利,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卢某的名义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7万元。
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杜恩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4月,杜恩超在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外贸粮油宿舍楼顶私搭乱建问题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群众多次就该问题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杜恩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张北县公会镇副镇长王伟宏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8年,王伟宏任该县两面井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姐姐王某、嫂子康某办理农村低保,2008年至今,共领取农村低保金2.43万元。王伟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3月,靳洪刚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评价奖励”项目验收时弄虚作假,虚报基础母羊120只,骗取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2017年6月24日,靳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于2017年1月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餐厅消费卡;收受请托人赠送的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2017年6月借其子婚礼之机,收受下属所送礼金3000元。温秀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9日,隆化县白虎沟乡高立营村拱官营东沟发生火灾,35公顷森林被烧毁。张卫东身为森林公安局局长,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检查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得力,对火灾发生负有责任。张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