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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22 08:15:26

    1.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向低保户违规收费问题。经查,2016年,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在为群众办理低保时,向84户群众每户收取复印费、人工费30元,共计2520元。李海、许占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石盖子村党支部书记周庆华违规分配扶贫财物、办理低保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石盖子村将上级拨付的973只扶贫羊全部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将70只扶贫羊变相卖给个人。2012年将16户危房补助资金平均分给34户当年建房户。2016年在低保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5名不具备低保条件的人员违规被纳入低保。周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王树章、村委会主任贾海英、村文书李仕海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4年,河东村将17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3万元平均分配给35户建房户。王树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海英、李仕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下草碾村党支部书记刘宝违规分配、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上级拨付下草碾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下草碾村将其中的8.65万元平均分配给25户建房户,将剩余11.35万元截留列为村集体收入,用于2013年新民居改造工程支出。刘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石门子村党员王学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王学实施了危房改造,担心验收不过关,便利用他人已验收的危房改造房屋通过验收,并领取了9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2017年5月核查过程中,王学将9500元补助资金主动上交。王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钱杖子村党支部书记刘素莲,支部委员钱永庆、刘春海骗取“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钱杖子村为获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在未向村民筹集资金的情况下,由村里先行垫付3.54万元,共获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0.63万元。刘素莲、钱永庆、刘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杨杖子村文书田佐林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田佐林在未征求村党支部书记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将杨杖子村5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75万元平均分配给24户建房户。同时,田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田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