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港区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李春艳违规采购、销售药品问题。2004年8月,李春艳以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名义承包了该院药品采配中心。2016年6月,药品采配中心被撤销,李春艳在没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以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名义采购药品共计357.28万元,以药品采配中心名义进行销售。2019年11月,李春艳受到撤职处分。
1.昌黎县龙家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李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李严在明知自家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48万元。2017年10月,李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6月,昌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严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9年4月李严受到降低一级岗位等级处分。涉案财物已收缴。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
1.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鲇鱼洞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相非法侵占中药材种植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刘相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及编造《中药材种植项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花名表》的手段,非法侵占12万元中草药种植补助资金。
昌黎县朱各庄镇相公营村党员路明佐违法占地建料场问题。2015年路明佐非法占用8.12亩集体土地建料场,其中建筑物面积573.56平方米。路明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昌黎县人民医院物价科主任李晓军乱收费问题。2013年昌黎县医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共计33.52万元。经昌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晓军党内警告处分。。
卢龙县卢龙镇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敬援贪污征地补偿款案。2010年至2015年,小王庄村在县政府征地补偿工作中,虚报地上附着物,套取补助款20.3万元,王敬援将其中9万元据为己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