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陉县霍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霍国民大操大办其女回门宴问题。2018年5月8日,霍国民大操大办其女回门宴,且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备案手续。霍国民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月,霍国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赤城县雕鹗镇民政办公室主任王万富审核农村低保不认真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万富在负责对该镇农村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过程中,未按规定入户调查,只是靠打听、询问村干部获取信息...
1.涿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栾会欣、副主席王雪松、经审主任李建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8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三人到昆明市总工会考察学习...
1.沽源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城乡低保股股长韩理明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8年,韩理明违规为其父韩志义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1640元,韩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收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有效促进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涿州市、吴桥县2件违法建设“大棚房”问题。
2018年4月,易秉刚违反工作纪律,在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建设行为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导致违法建筑仍然建成并投入运营,对此,易秉刚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易秉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该村两任党支部书记李克平、闫宝永未及时上报4名低保人员死亡信息,致使4户低保人员亲属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000余元。2018年12月,李克平、闫宝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丰宁满族自治县选将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原站长张国新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该乡民政所所长张国新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该乡偏道子村村委会主任杨小杰(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7万元...
1.唐山市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党支部书记、实验学校负责人李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李军借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之机,先后去厦门、上海等景区游玩,并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21万余元...
1.巨鹿县苏家营镇里神仙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兴、村委会主任王义霞滥用职权等问题。张保兴、王义霞任职期间,里神仙村集体账目管理混乱,没有专职会计,村务不公开。
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1.徐水区崔庄镇副镇长张权、大因镇副镇长高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徐水区崔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张权、大因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高军,在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中,监管排查不力...
1.南皮县政协副主席刘汉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1月,刘汉军在担任南皮县乌马营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为乌马营镇工作人员发放补助30.97万余元,刘汉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刘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海兴县医院违规支付招待费、私车公养、滥发奖金等问题。魏洪业担任海兴县医院院长期间,虚开发票共计19.54万余元,其中17万余元用于违规支付招待费用和礼品费用...
1.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乡卫生院院长孟庆柱等4人挪用套取公款问题。安次区北史家务乡卫生院院长孟庆柱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9.07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套取北史家务乡卫生院公款76.3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