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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30 09:30:00

1.廊坊市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市司法局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为机关22名处级干部发放家庭电话费2.61万元;违规为机关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费36.24万元。2013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司机出车补助和年终安全奖金16.12万元;机关食堂经费管理不规范,97.27万元无正式票据入账。时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书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崔铁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固安县职教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固安县职教中心用账外资金支付教师1万元旅游费,违规使用账外资金为教师发放津贴、招生补助共计7.01万元。时任固安县职教中心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润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3.永清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春林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9年5月7日中午,姚春林与他人在饭店用餐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姚春林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廊坊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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