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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29 10:15:00

1.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民政所原负责人张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张栋任民政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辖区某低保户“一卡通”银行卡,在银行柜员机私自支取已拨付的危房改造补助款6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3月,张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受补助农户。

2.辛集市制革工业区原环保分局局长徐博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商品等问题。徐博任辛集市制革工业区环保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向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推销商品,催要工程款,并于事后收受请托人好处;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接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9年4月,徐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和睦井乡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建华、党支部原书记郑三元等人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09年底,时任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郑三元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该村田间道和浇水渠占地虚报为耕地25亩,分在村干部名下申请领取粮食直补款,用于村干部补助;2014年底郑建华当选村党支部委员后,郑三元又主持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将郑建华纳入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的村干部。2010年至2017年8年间,该村5名村干部共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1.5万余元。2019年4月,郑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建华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辛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