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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14 08:13:38

    1.高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崔晓红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崔晓红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崔晓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涞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顾晓强私自安排高档酒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4月,顾晓强在公务接待中,以国土局名义在酒店挂账12瓶茅台酒备用。顾晓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莲池区工商局后勤中心主任张晓东利用职务之便免票游览景点问题。2017年4月,张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与4名朋友免票游览参观了保定市直隶总督署博物馆。张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徐水区大因镇龙化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宝强违规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5月4日、5日,赵宝强分两次为孙女办满月酒席100桌,并收取礼金共计2.8万元。赵宝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高碑店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方官监察中队副队长周天耀公车私用问题。在执行公务期间,周天耀多次将单位执法用车开回家接送孩子。周天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