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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4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4 11:30:16

    1.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安监站原负责人张志平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张志平在为个体经营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时,以报名费名义违规收费。张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迁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张学华不作为问题。迁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张学华对县委老干部局老区建设促进会部分工作人员自2014年至2017年存在的兼职取酬问题不清理、不上报、不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张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滦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局局长吴小明工作失职问题。国家生态环境部在督察中发现滦县经济开发区存在防尘措施不到位、违规生产违法排放、无苫盖措施、扬尘污染严重、露天堆放等问题,吴小明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吴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学院南路中队副队长续宝杰违规使用行政执法用车问题。2018年4月,路南区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续宝杰公车私用。续宝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