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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9 08:30:37

    1.峰峰矿区峰峰镇低保办主任张永红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峰峰镇低保办主任张永红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太安一社区原主任马晓芳骗取国家低保救济金3.7万元,太安二社区原主任吴培珍骗取国家低保救济金3.33万元。马晓芳、吴培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张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鸡泽县扶贫办原主任李占芳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李占芳没有明确安排扶贫办及乡镇对贫困户资格认定审核,致使部分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领取扶贫资金。2018年2月,李占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不正确履职问题。永年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刘树坤、审计局法规科科长徐辉、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武建敏、民政局福利彩票科工作人员韩雪在危房改造鉴定和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闫胡寨村3名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95万元。刘树坤被诫勉谈话,徐辉、武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雪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4.广平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秦宝和工作失职问题。秦宝和工作失职,致使2011至2016年东张孟乡9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4户村民超标准建设危房通过申请,套取国家危改资金20.46万元。2017年11月,秦宝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主任科员武海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已追缴部分违纪资金。

    5.涉县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赵何义、原副主任科员张海平玩忽职守问题。2011年、2015年,赵何义、张海平在鹿头乡董家沟村扶贫移民搬迁项目验收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董家沟村虚假申报15户61人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资金34.6万元。给付虚报户资金4.8万元已被收缴,其他用于村务支出。赵何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张海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科员。(邯郸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