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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1 11:07:08

    1.沧县马连坦中学校长孙健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孙健办公用房面积为29.5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孙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皮县冯家口镇财政所副所长李传峰在操办其母丧事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李传峰在办理其母丧事时,违规收受冯家口镇辖区内多名村干部和镇政府同事礼金5400元,其中店南村村委会主任周如章和会计邵文旺以店南村村委会名义违规随礼400元。李传峰、周如章、邵文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或清退。

    3.泊头市文庙镇党委组织委员赵飞在操办其母丧事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赵飞在操办其母丧事时,违规收受文庙镇辖区多名村干部、乡镇工作人员礼金5200元。赵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或清退。

    4.新华区商务局徐洁敏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7月至12月,徐洁敏多次使用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费用共计919.61元。徐洁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