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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05 08:05:23

    1.昌黎县龙家店镇武埝坨村村委会原主任燕贺成在危改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燕贺成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为不符合条件村民燕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造成该村民违规领取国家危改补助款1.48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燕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卢龙县蛤泊镇白庄村村委会主任白贺艳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6年,白贺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接受该村部分危房改造户给予的钱款共计1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白贺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危房改造户。

    3.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副乡长邢连月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时任凉水河乡宣传委员的邢连月,在负责该乡扶贫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凉水河乡救军炮村在实施扶贫羊项目过程中发生按照全村常住人口平均分配扶贫羊、挪用财政扶贫资金、采取弄虚作假方法编制相关材料进行报账等问题。对此,邢连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邢连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