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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14 10:12:49

    1.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计财处原处长陈铁军,副县级审判员、计财处副处长任大贵违规发放和领取行车安全奖问题。经查,陈铁军、任大贵在明知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建议提高其单位行车安全奖标准,且在2011年至2017年,违规分别领取2600元、2800元。2018年9月,陈铁军、任大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昌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郑锡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郑锡富在任昌黎县司法局局长期间,对下属单位用公款送礼行为未予制止,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及公证服装款总计3.24万元。2018年10月,郑锡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霍爱刚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2018年8月,霍爱刚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2018年9月,霍爱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