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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5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02 14:49:22

    1.巨鹿县苏家营镇里神仙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兴、村委会主任王义霞滥用职权等问题。张保兴、王义霞任职期间,里神仙村集体账目管理混乱,没有专职会计,村务不公开。2003年至2014年期间,二人坐收坐支宅基地款22.4万元、村集体砖厂承包费6万元、出售村集体机井款6.6万元,全部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1月,张保兴、王义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南宫市垂杨镇王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巩永普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上级拨付王辛庄村产业扶贫款用于购置光伏发电设备,巩永普违规将部分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到其子巩立元家屋顶,每年从光伏发电收益分红中扣除600元作为占用巩立元屋顶的租赁费,至审查时巩立元已收取两年租赁费1200元。巩永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巩永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3.邢台县龙泉寺乡后熬峪村党支部原书记侯成君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5年9月,后熬峪村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侯某办理危房改造,致使侯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647元,侯成君对此负有责任。2018年12月,侯成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资金已追缴。

    4.平乡县田付村乡前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增军坐收坐支问题。2009年,前李庄村为筹措安装水管所需资金,经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商议,将村集体0.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收款3.9万元,未记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直接用于该村安装水管费用支出。2019年1月,李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南和县贾宋镇张路村党支部书记白合坤坐收坐支问题。2016年,张路村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过程中,白合坤将国家免费配备安装的41台水泵与地里原来的旧水泵替换,将拆下的36台旧水泵变卖,所得钱款7300元没有记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直接用于支付防渗管道等材料的装卸费用。2018年8月,白合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