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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5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0 10:15:45

    1.唐山市丰南区唐坊镇蒲子泊村党支部原书记侯荣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5月至8月,侯荣发在协助唐坊镇政府对张唐铁路工程丰南段该村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共计9.9万元。侯荣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及钱款已全部追缴。

    2.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主任科员刘焕存治霾不作为问题。滦南县分局于2018年6月21日、22日先后两次接到关于该县某焦化企业厂区排放黑色、黄色浓烟污染问题的举报后,未及时进行查处,造成不良影响。刘焕存作为该局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刘焕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唐山市古冶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郑哲婷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在2016年大庄坨乡大庄坨村的危房改造工作中,郑哲婷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1户村民以虚假贫困户的名义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5万元。郑哲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部追缴。

    4.乐亭县乐亭镇前葛村负责人葛洪杰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0月4日,葛洪杰为女儿举办回门宴席34桌,超出规定标准。葛洪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迁西县汉儿庄乡西城峪村村委会主任刘祥柱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11月17日,西城峪村村委会主任刘祥柱未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编造会议记录等低保申请材料,违规为其叔刘立平办理低保。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刘立平共领取低保金及电费补贴共计1.69万元。刘祥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钱款已全部追缴。(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