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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8 09:44:50

    1.滦南县程庄镇肖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等4名村干部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肖庄村4户村民申报低保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胜旺、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宁现文、原村委会委员兼妇联主任贾连玲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上述4户违规办理低保。崔广明、李胜旺、宁现文、贾连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乐亭县乐亭镇麻坨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侯小明在危改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时任乐亭镇麻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小明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将本村均为退休职工、非农户口的3户上报为危房改造户,3户共领取了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4.48万元。侯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户危改资格被取消,危房改造补贴款被追回。

    3.遵化市堡子店镇大埝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金成、村委会主任李术明挪用救灾款问题。李金成、李术明经召集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将6.08万元救灾款用于村内集体开支。李金成、李术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遵化市人民法院以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处李金成、李术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4.玉田县林南仓镇十一村村委会主任谭树宝优亲厚友违纪问题。谭树宝为其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哥哥申请了农村低保待遇,谭树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林南仓镇纪委追缴了该低保金1.64万元,上缴县财政。(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