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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唐山市通报5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9-12-30

1.滦南县青坨营镇马狼坨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瑞丰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马瑞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多次虚开票据将村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虚开用工单据违规处理村集体饭费。2019年11月,马瑞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唐山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4-28

1.乐亭县姜各庄镇三家子村会计助理王波违规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4月,姜各庄镇三家子村会计助理王波违反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情况下,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私自为个人申请危房改造。同年王波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1.6万元。2018年12月14日,王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补助款被追缴。

唐山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10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27

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18

1.滦南县程庄镇肖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等4名村干部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肖庄村4户村民申报低保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崔广明、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胜旺、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宁现文、原村委会委员兼妇联主任贾连玲履行工作职责不力...

唐山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8-07-10

滦县滦州镇民政办原负责人吴志轩失职失责问题。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8-05-31

1.滦县茨榆坨镇原副镇长宋志庆、原民政办工作人员宋春成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主管民政工作的宋志庆与工作人员宋春成,履行城乡低保工作职责不力,审核把关不细...

唐山市通报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9-10-14

1.丰润区任各庄镇小麻各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冬海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私自指定他人包揽村工程等问题。王冬海在担任小麻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建设村委会办公用房时未经法定招投标程序,私自指派他人承包。此外,王冬海在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租过程中未经村“两委”研究,私自将集体建设用地转租他人。2019年1月,王冬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8-05-19

丰润区杨官林镇菜园村党支部书记刘润德等人违反民主程序评定危房改造户问题。

唐山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4-08

1.迁西县滦阳镇人大原副主席邓桂军和县政府办生产科科员赵力凝骗取补贴款问题。迁西县滦阳镇人大原副主席邓桂军,伙同时任迁西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生产科科长赵力凝通过虚增药材种植补贴、虚增柴鸡养殖补贴等方式为相关村、户骗取补贴款...

唐山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8-03-02

1.玉田县大安镇徐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曹富金乱收费、乱摊派以及违规办理低保问题。曹富金在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取5户危房改造户共计7450元;违规为村民程某办理低保手续。2017年9月16日,曹富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唐山市通报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9-04

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良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问题。

唐山市通报6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2017-08-16

2016年,该村在承包滦柏干渠大坝的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村“两委”擅自决定降低土地标底价,给村集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唐山市通报6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7-11

迁安市建昌营镇主任科员金士强以权谋私问题。

唐山市通报11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6-09

遵化市平安城镇夏家峪村党支部书记麻付强私自截留挪用树木补偿款问题。

唐山市通报6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2017-04-29

曹妃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财务工作人员杨会珍挪用公款营利案。2014年1月29日、3月28日、4月17日,杨会珍利用其负责财务工作的便利,先后三次从机关账户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分别提取现金33.61万元、20万元、7万元(共计60.61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利息。

唐山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2016-04-19

迁西县洒河桥镇洒河桥二村新农保管理员张立芹贪污养老金案。经查,张立芹利用担任洒河桥二村新农保管理员的职务便利,将镇里发放给村中2名五保供养人员的养老金存折私自保存,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先后3次支取8610元据为己有,致使2名五保供养人员没有及时得到政府养老补助。经迁西县纪委研究,给予张立芹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