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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27 09:55:44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2.深泽县西河村村委会主任孟红涛在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孟红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其亲属孙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孙某违规享受危房新建补助资金1.6万元。孟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某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3.平山县岗南镇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等人违规申报低保户,并将部分低保款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党支部委员刘院生、村会计刘建明违反国家低保政策有关规定,未经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程序,仅通过村支委会议(村支部由上述三人组成)决定,违规将走失人员刘某继续上报低保户并将套取的低保款2976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并将刘建明岳父母(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上报为低保户。刘海法、刘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院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