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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04 08:10:32

    1.清苑县臧村镇应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化臣、村委会主任贾晓雷弄虚作假,臧村镇党委原副书记赵迎春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李化臣、贾晓雷在应庄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赵迎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5户不符合条件的危改户通过验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5万元。赵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化臣、贾晓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博野县博野镇南街村党支部书记孙金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列为危房改造户,博野县博野镇政府危改办主任张永卿等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孙金发在明知村民张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张永卿、县住建局危改办工作人员张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张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张永卿、孙金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阜平县夏庄乡菜池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玉山、村委会原主任杨进利克扣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2年,时任菜池村党支部书记赵玉山、村委会主任杨进利克扣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0.39万元,其中1.32万元用于给搬迁户交纳契税、办理房产证等,其余9.07万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2010年至2012年,赵玉山、杨进利共同商议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万余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赵玉山、杨进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玉山、杨进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