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江苏省江阴市某国有开发建设公司出纳黄某某在办公室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银行对公柜台工作人员,告诉黄某某公司账户需要年检,已与其公司董事长安某某沟通,需要黄某某准备好公司银行账户年检资料。
实践中,笔者曾遇到这样一起案件:A区B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某违规将其个人吃喝所产生的费用,以开展敬老活动为名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
审查调查工作中,经常遇到冻结或扣押公司股份、高档烟酒、金银制品等财物的情况,一般应当在案件办结后,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但是由于时间因素,一些财物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出现毁损或贬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庄严宣告:“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接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践中,一些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商人在“前台”负责“赚钱”,国家工作人员在“后台”为商人大肆提供帮助,做“影子股东”,此类案件中,商人实际上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代理人”,俗称“白手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共同违纪的概念及处分原则。共同违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党员共同故意实施违纪行为。
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亲”“清”不分的典型表现。经个人错误决策,单位多人共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在量纪处理上应重点关注决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