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章党规、纪检监察史、监督执纪执法实务培训,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规范化水平。
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其中,派驻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
近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社会公开发布。这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规定,对案情简单、经过初步核实已查清主要职务违法事实,应当追究监察对象法律责任,不再需要开展调查的,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以一并报批,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审理。根据有关要求,监督执纪和监督执法均可适用该程序。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
第三十一条根据监督执纪工作新实践,与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相衔接,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促进整体理解和系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宣传部门必须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与时俱进做好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震慑的同时,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化对“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认识,将强化震慑、加强制约和提高自觉结合起来谋划、贯通起来推进,以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的成功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