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肃宁县顺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袁敬礼虚报冒领扶贫款问题。为达到沧州市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食用菌产业项目中的国家扶持条件,袁敬礼编造贫困户虚假入社资料,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5.8万元。
1.兴隆县大杖子镇西大山村党支部书记胡玉奎、村委会主任曹玉成、村会计姜洪章套取大栽大育资金、挪用救灾款问题。2016年,胡玉奎、曹玉成(非党员)和姜洪章共同商量,制作假发放表套取大栽大育资金0.89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1.迁西县滦阳镇人大原副主席邓桂军和县政府办生产科科员赵力凝骗取补贴款问题。迁西县滦阳镇人大原副主席邓桂军,伙同时任迁西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生产科科长赵力凝通过虚增药材种植补贴、虚增柴鸡养殖补贴等方式为相关村、户骗取补贴款...
1.隆化县韩家店乡黑石炭沟村党支部书记胡阳生、村委会主任王恩波、村会计张书臣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黑石炭沟村“两委”班子通过虚报养牛户数,伪造扶贫资金补助花名册,挪用养牛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1.行唐县许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军会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张军会通过编造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扶贫互助资金15万元并个人私存,贪污扶贫互助资金及利息2192.40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军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以铁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1.海兴县高湾镇西北村党支部书记杨文江、后代村党支部书记代士博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西北村村民杨树坡、后代村村民代士友(党员)分别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