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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4-11 09:40:18

    1.赵县前大章乡副乡长刘明锋违规收取危房改造项目跑办费问题。刘明锋任前大章乡民政助理期间,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指使他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并收受跑办费8500元。刘明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灵寿县南营乡槐树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识别不精准问题。在全省建档立卡“回头看”中,槐树沟村将6名同步搬迁人员和10名随迁人员,共16人列为贫困搬迁人员,造成易地扶贫搬迁人员识别不精准,村党支部书记武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行唐县敬老院挪用五保人员供养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县中心敬老院院长张学勇指使会计盖世政在五保人员伙食费中支出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吃饭及燃料费等共计9.5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县第二敬老院院长钱高山指使会计范增辉在五保人员伙食费中支出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吃饭及燃料费、厨房设备等共计12.1万元。张学勇、钱高山、盖世政、范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