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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4-08 09:20:32

    1.兴隆县大杖子镇西大山村党支部书记胡玉奎、村委会主任曹玉成、村会计姜洪章套取大栽大育资金、挪用救灾款问题。2016年,胡玉奎、曹玉成(非党员)和姜洪章共同商量,制作假发放表套取大栽大育资金0.89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00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该村时任“两委”班子成员共挪用救灾款10.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胡玉奎、姜洪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大杖子镇党委、政府对曹玉成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对其2017年绩效补贴予以停发。

    2.平泉市杨树岭镇双庙村党支部书记梁俊玉弄虚做假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梁俊玉在该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做假,致使梁某等7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94万元。梁俊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桥镇前沟门村党支部书记张凤洋不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凤洋违反组织纪律,长期在外经商,不履行村党支部书记职责,不开展组织生活,对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以及镇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置若罔闻,不予执行。张凤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