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刘佳杰(非党员)、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工作人员冯丽(非党员)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刘佳杰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126户危房改造资金160.8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冯丽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该乡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得预发危房补助资金5.51万元。2019年1月,刘佳杰、冯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1.丰宁满族自治县选将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原站长张国新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该乡民政所所长张国新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该乡偏道子村村委会主任杨小杰(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7万元...
1.滦平县第六中学原校长杨国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共有17名本校教师子女违规享受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合计1.81万元。时任校长杨国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王万清、政教主任毛德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兴隆县大杖子镇西大山村党支部书记胡玉奎、村委会主任曹玉成、村会计姜洪章套取大栽大育资金、挪用救灾款问题。2016年,胡玉奎、曹玉成(非党员)和姜洪章共同商量,制作假发放表套取大栽大育资金0.89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1.隆化县韩家店乡黑石炭沟村党支部书记胡阳生、村委会主任王恩波、村会计张书臣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黑石炭沟村“两委”班子通过虚报养牛户数,伪造扶贫资金补助花名册,挪用养牛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2016年3月,靳洪刚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评价奖励”项目验收时弄虚作假,虚报基础母羊120只,骗取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2017年6月24日,靳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1年,承德县刘杖子乡窄道沟村党支部书记邓立平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史某某、刘某等六人养老保险未及时全额上缴。2013年,邓立平以虚假手续违规套取危改资金41.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017年6月,邓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朱绍东(副处级)因公车私用、妨碍组织调查问题。朱绍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7月18日,私自使用制式警车到秦皇岛市看望亲戚,公车私用,漠视纪律,顶风违纪;违反政治纪律,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妨碍组织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朱绍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