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该村在承包滦柏干渠大坝的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村“两委”擅自决定降低土地标底价,给村集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献县小平王乡齐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曲建立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3年,曲建立利用职务便利,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卢某的名义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7万元。
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杜恩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4月,杜恩超在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外贸粮油宿舍楼顶私搭乱建问题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群众多次就该问题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杜恩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张北县公会镇副镇长王伟宏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8年,王伟宏任该县两面井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姐姐王某、嫂子康某办理农村低保,2008年至今,共领取农村低保金2.43万元。王伟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3月,靳洪刚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评价奖励”项目验收时弄虚作假,虚报基础母羊120只,骗取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2017年6月24日,靳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于2017年1月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餐厅消费卡;收受请托人赠送的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2017年6月借其子婚礼之机,收受下属所送礼金3000元。温秀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至10月,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为涿鹿县河东镇美吉村实施帮扶项目人畜饮水工程,该村村委会负责安排村民帮工,刘玉萍利用职务之便,用多给自己记工的方式虚报冒领工资1450元,造成不良影响,刘玉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冒领工资全部收缴。
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骗取扶贫款问题。2013年,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利用协助政府发放扶贫款的职务便利,伪造扶贫户489户,骗取国家扶贫资金24万元占为己有。
近日,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级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2011年,承德县刘杖子乡窄道沟村党支部书记邓立平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史某某、刘某等六人养老保险未及时全额上缴。2013年,邓立平以虚假手续违规套取危改资金41.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017年6月,邓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5年,张家口市桥东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维修处在负责该区商务街浴池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总价15.5万元)、德胜北街1-5号楼下水更换工程(总价25.74万元)和“三年大变样”平改坡维修工程(总价50.24万元)期间...
冀州区西王镇韩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双民、村委会主任高孝强以权谋私,用集体资金支付个人费用问题。2014年3月,陈双民、高孝强利用职权,将每人1200元购手机款在村财务报销。陈双民、高孝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