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光县东光镇马负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廷起违纪问题。马廷起利用职务便利,2010年以他人名义虚报征地0.392亩,冒领征地补偿款3.16万元,2012年伪造各项手续及资料以其妻名义申报补助资金4002.25元,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1.灵寿县燕川乡营里村挪用危房改造款等问题。营里村挪用贫困户薛某部分危房改造款1.04万元,用于支付村修渠项目费用;伪造虚假集资名单套取一事一议修渠补助款1.74万元,用于偿还村“两委”干部集资款...
1.海兴县高湾镇刘佃村党支部原书记许新忠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许新忠在任刘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资料,与他人合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8万元,并将其中2.5万元据为己有...
盐山县孟店乡李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金华在明知他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其家庭收入及危房改造面积,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2018年6月,王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