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兴县高湾镇刘佃村党支部原书记许新忠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许新忠在任刘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资料,与他人合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8万元,并将其中2.5万元据为己有...
盐山县孟店乡李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金华在明知他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其家庭收入及危房改造面积,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2018年6月,王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1.遵化市马兰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奕志、平山寨村党支部书记陆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5月至7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张奕志、陆金审核把关不严,将平山寨村不属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错误发放1.3万元补助资金。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
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1.唐县北罗镇东下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辉、委员刘江河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庆辉、刘江河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刘庆辉分得1.2万元,刘江河分得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