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3-26 09:03:35
1.冀州区小寨乡东王村两任党支部书记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该村两任党支部书记李克平、闫宝永未及时上报4名低保人员死亡信息,致使4户低保人员亲属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000余元。2018年12月,李克平、闫宝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武强县武强镇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刘书华侵占五保户救灾补贴问题。2016年,刘书华违规支取该村五保户牛某救灾补贴800元据为己有。2019年2月,刘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阜城县建桥乡前徐村党支部书记郭文明、村委会主任徐守贞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条件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郭文明、徐守贞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申请户徐某享有退休工资的情况,致使其通过审批,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6430元。2018年5月,郭文明、徐守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衡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