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志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钱款等问题。王志强任裕华区裕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取开发商钱款,共计人民币180万元、港币10万元。石家庄市纪委给予王志强开除党籍处分,裕华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王志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