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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曝光1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04 08:11:15

    为严肃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日前,省纪委通报曝光1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星口乡时任副乡长朱志强、副乡长王永强对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6年,三星口乡穆杖子村委会使用虚假发票套取养猪项目扶贫资金32万元。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朱志强、包村副乡长王永强工作失察,2017年7月,朱志强、王永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南皮县冯家口镇主任科员戈勇对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冯家口镇后上桥村某村民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后被审计部门发现并取消申请资格。戈勇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017年6月,戈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魏县扶贫办时任主任张贵清、时任副主任张兴、工作人员陈连河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魏县某合作社通过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合同、开具虚假出库单等手段,骗取扶贫资金102万元;1家牧业公司通过虚假购买玉米皮,骗取扶贫资金11.48万元。张贵清、张兴、陈连河工作失察,2017年6月,张贵清受到诫勉谈话,张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陈连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武邑县龙店乡牛村党支部原书记孙正民协助党员付九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10月,孙正民明知付九发以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未予制止,并隐瞒实情协助其通过民主评议。2017年6月,孙正民、付九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龙头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康玉琢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6年10月,康玉琢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6万余元及建筑节能示范户补贴3000元,占为己有。2017年5月,康玉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高邑县万城镇东蒲底村党支部书记程永朝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2月,程永朝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养羊名义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017年6月,程永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化县唐三营镇羊圈子村党支部书记马占山冒领、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2月,马占山以非贫困户种植的40亩食用菌虚报冒领扶贫资金40万元,挪作村集体修路等。2017年7月,马占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威县贺钊乡小陈固村党支部书记赵长龙向“五保”、低保户违规收费等问题。2015年,赵长龙在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期间,向村民索要租车费及饭费;2013年至2015年,违规向村“五保”、低保户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1.42万元。2017年6月,赵长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顺平县大悲乡寨南村党支部书记王亚利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6月,王亚利分两批将应发给83名肉驴养殖户的补贴资金平均发放给737名报名申请养驴户。王亚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王亚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兴县香坊乡抛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士合、村会计黄绍春对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该村党员黄福新隐瞒本人为某公司股东的情况,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黄士合、黄绍春未认真核实其注册公司情况,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6月,黄士合、黄绍春、黄福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蔚县北水泉镇南井头村党支部副书记贾佃福,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赵利昆违规向贫困户收费问题。2016年,贾佃福、赵利昆向种植牧草的贫困户违规收取费用,2017年4月,贾佃福、赵利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