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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4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08 08:16:16

    1.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杜恩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4月,杜恩超在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外贸粮油宿舍楼顶私搭乱建问题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群众多次就该问题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杜恩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赵县大夫庄办事处财政所所长赵建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赵建立在任赵县大安办事处财政所会计、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账管理不善,致使秀才营村2004年村财务账总账、明细账、现金账和凭证及2005年、2006年村财务账本和凭证丢失。赵建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藁城区廉州镇北尚庄村党支部书记赵书良违反财经法规问题。2001年3月14日,北尚庄村村委会收到藁城区人民医院职工集资楼占地费15万元,赵书良擅自将其中的10万元未入村集体财务账,直接用于村务开支。赵书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赵县范庄镇秀才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华违反财经纪律、以权谋私问题。该村于2011年冬到2012年春进行村内水网改造工程,经张建华决定,自筹工程款66.91万元未入村财务账,违反财经纪律。改造工程完工后,张建华从剩余的自筹工程款中违规支取劳动报酬2000元。张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