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井陉矿区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路雪敏因受贿罪,被司法机关处理,时任区环保局副局长张志伟,作为分管污染管理科的主管领导,对路雪敏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张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该村在承包滦柏干渠大坝的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村“两委”擅自决定降低土地标底价,给村集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杜恩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4月,杜恩超在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外贸粮油宿舍楼顶私搭乱建问题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群众多次就该问题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杜恩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张北县公会镇副镇长王伟宏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8年,王伟宏任该县两面井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姐姐王某、嫂子康某办理农村低保,2008年至今,共领取农村低保金2.43万元。王伟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9日,隆化县白虎沟乡高立营村拱官营东沟发生火灾,35公顷森林被烧毁。张卫东身为森林公安局局长,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检查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得力,对火灾发生负有责任。张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至10月,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为涿鹿县河东镇美吉村实施帮扶项目人畜饮水工程,该村村委会负责安排村民帮工,刘玉萍利用职务之便,用多给自己记工的方式虚报冒领工资1450元,造成不良影响,刘玉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冒领工资全部收缴。
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骗取扶贫款问题。2013年,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利用协助政府发放扶贫款的职务便利,伪造扶贫户489户,骗取国家扶贫资金24万元占为己有。
2011年,承德县刘杖子乡窄道沟村党支部书记邓立平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史某某、刘某等六人养老保险未及时全额上缴。2013年,邓立平以虚假手续违规套取危改资金41.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017年6月,邓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