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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4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0 09:00:13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王铁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经查,2012至2014年期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科工作人员吕某等15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驾校学员违规通过驾驶员考试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对此,王铁强作为全面负责车管所队伍建设的所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秦皇岛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铁强党内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凤凰山乡副乡长任旭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经查,2017年3月,任旭峰作为凤凰山乡主抓“双违”整治工作副乡长,履职不到位,对“双违”信息无反馈、整治工作无进度,全乡未按县委、县政府攻坚方案要求完成“双违”整治任务。对此,任旭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旭峰行政警告处分。

    3.卢龙县刘家营乡三里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佟德文、村干部陈旭东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3年,佟德文和陈旭东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扶贫资金10.22万元;在应发给各户的扶贫资金中,扣留3.82万元,共计14.04万元放在账外保管,并用于村务支出。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佟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旭东党内警告处分。

    4.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北港超限检测站代理党支部书记冯业多不作为问题。经查,2017年4月,冯业多在当班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暂扣站内的涉嫌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看管,致使涉嫌超载运输车辆私自卸载并驶离治超检测站,事发后也未将事件及时向管理处领导汇报,在全市治超领域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冯业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秦皇岛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委员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冯业多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