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焦点图片>
焦点图片

彭丽媛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夫人扎帕罗娃 参观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历史博物馆

2026-09-01

当地时间8月3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夫人彭丽媛在比什凯克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夫人扎帕罗娃参观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历史博物馆。

习近平在吉尔吉斯斯坦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2026-08-28

8月28日,在赴比什凯克对吉尔吉斯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吉尔吉斯斯坦言论报》、“卡巴尔”国家通讯社发表题为《携手开创中吉关系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署名文章。

《平“语”近人——习近平喜欢的典故》(多语种版)在上合组织国家媒体播出

2026-08-31

由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平“语”近人——习近平喜欢的典故》(多语种版)启播活动30日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

纪法百科丨已先行免去或辞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是否还要给予政务处分?

2026-08-31

适用情形领导职务不等同于公职人员身份。公职人员被罢免、撤销、免去或者辞去领导职务,影响的是该公职人员的现任领导职务,其职级待遇一般不会受到影响。此项规定的目的,是明确被先行调整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适用规则。

汲取思想伟力 开启奋进新程——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

2026-08-30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廉洁文化河北行·燕赵清风】魏象枢:一生清慎勤

2026-08-24

本网“廉洁文化河北行·燕赵清风”栏目本期来到张家口蔚县,探寻魏象枢故居,感悟先贤廉洁启示,敬请关注。从古圣先贤的为政之德,到革命先辈的赤子之情,再到新时代楷模的清廉坚守,廉洁基因在历史与现实的交响中代代赓续。太行风骨铸清正,燕赵文脉淬廉心。

习近平就尼泊尔遭受泥石流灾害向尼泊尔总统鲍德尔致慰问电

2026-08-28

8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尼泊尔遭受泥石流灾害向尼泊尔总统鲍德尔致慰问电。

陈武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习近平等到八宝山革命公墓送别

2026-08-28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民族工作和经济建设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武同志的遗体,28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习近平文化文选》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

2026-08-27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文化文选》第一卷、第二卷,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历史文化源流丨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已然之后”

2026-08-28

《史记》最后一篇是《太史公自序》,司马迁介绍父亲的学术、自己著书的历程等,其中有一节是司马迁与上大夫壶遂的对话。壶遂问司马迁:“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司马迁回答:“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习近平将出席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并对吉尔吉斯斯坦、埃及进行国事访问

2026-08-26

8月30日至9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在比什凯克举行的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并应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埃及总统塞西邀请对两国进行国事访问。

纪法百科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公务或管理人员受到政务处分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6-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纪法百科丨公务员受到政务处分的法律后果

2026-08-26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法律后果,以及受到撤职处分的执行方法的规定。

习近平同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会谈

2026-08-24

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

习近平致电祝贺阿拉姆吉尔就任孟加拉国总统

2026-08-24

8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阿拉姆吉尔,祝贺他就任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致电祝贺希奇莱马当选连任赞比亚总统

2026-08-20

8月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哈凯恩德·希奇莱马,祝贺他当选连任赞比亚共和国总统。

纪法百科丨政务处分与组织处理是否可以合并使用?

2026-0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