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党员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规定,历经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增加了诋毁、诬蔑“英雄模范”和歪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区分“反对”与“违背”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实质上是从根本上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背叛了党的事业,完全丧失了党员条件,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通过上述渠道或者利用上述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2日向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致唁电,对老挝党和国家前主席坎代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向坎代同志家属致以诚挚慰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官之年,继往开来。今年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出自清代刘鹗的小说《老残游记》,意思是如果人人追求公平公正,都可以为集体利益或他人考虑,那么天下就没有争端了;如果人人都为自己谋取利益,自私自利,那么天下就会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