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月15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来华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的各国外长和常设机构负责人。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城市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着力破解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为新时代城市发展建设定向领航,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太山之高,背而弗见;秋毫之末,视之可察”出自《淮南子·说林训》,意思是即使雄伟高耸如泰山,若是背对着,必然看不见;即使渺小细微如秋天鸟兽身上细毛的末梢,只要仔细观察,也能看得清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国家主席习近平《弘扬“中国-中亚精神” 推动地区合作高质量发展——在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的主旨发言》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