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坚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正是其中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条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明确了政务处分事由法定和正当程序要求,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在政务处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党创造历史、成就辉煌的一条重要经验。
一条根本经验就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历史、新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告诉我们: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
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党中央明确习近平党建思想,对于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推动全党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意义重大而深远。
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的是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的是处分。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体现的是监督责任;任免机关、单位作出处分,体现的是主体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五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明确了“二十四字”政务处分工作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