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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6-10

曲周县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徐新东违规借机旅游问题。

衡水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5-16

1.饶阳县供销合作社原正科级干部娄保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娄保业携妻子多次前往海南省三亚市,期间均无偿居住在由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房里,使用其提供的车辆......

保定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4-29

1.安国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邢海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8年,邢海峰长期违规接受某企业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就餐费用由企业负担...

秦皇岛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4-29

1.秦皇岛市海港区原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王柏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王柏东在任秦皇岛市海港区原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医学会和卫协会秘书长期间...

衡水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1-25

枣强县原副县长李焕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问题。

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1-24

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占新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1-24

玉田县大安镇石河中心小学副校长张学军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12-31

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30

日前,省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保定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30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29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18

日前,省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石家庄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06

石家庄市科技合作与创新平台中心原主任于文海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2-09

昌黎县公安局朱各庄镇派出所原所长姜冬祥收受礼金问题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2-01

唐山市丰南区燃气热力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薄永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2-31

1.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违规借用私企车辆问题。2017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违规借用该县某私企汽车,日常运行费用由该企业负担。对此,管理处主任张文鹏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张文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2-02

1.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张延民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5月、8月,张延民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用。2020年9月,张延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0-09

1.曲阳县副县长门士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前,门士敏收受某公司送的礼品礼金。2020年9月,门士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保定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9-27

1.涞水县副县长张建敏(非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12月底,张建敏接受某公司邀请到海南旅游,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18年春节前,张建敏收受该公司送予的礼金。张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张建敏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9-26

1.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邹杰违规使用涉案单位车辆、公车私用问题。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和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经邹杰同意,先后2次使用涉案企业提供的车辆用于办案工作。2019年7月,邹杰先后4次使用办案用车用于个人私用。2020年5月,邹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