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强调,全省各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5年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昌黎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田立明违规操办回门宴问题。2017年1月25日,田立明违规为女儿操办回门宴,邀请单位下属,并违规收受礼金。田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裕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立利用职务之便,于2017年1月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餐厅消费卡;收受请托人赠送的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2017年6月借其子婚礼之机,收受下属所送礼金3000元。温秀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巨鹿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副指导员郭小川查处违建措施不力问题。2017年2月以来,郭小川在巨鹿县西韩庄村违建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导致违建问题发生,造成不良影响。5月19日,郭小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冶区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15年8月,张文因病住院期间,收受33名下属工作人员慰问金,造成不良影响。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县统计局司机李岩岐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李岩岐先后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9次,累计消费6293.67元。李岩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光县教育局党办室主任梁洪信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6年12月26日,梁洪信在母亲去世后,通知辖区内22个学校校长及学校部分班子成员参加吊唁,并违规收受礼金。梁洪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